1、拍卖人应在公告时间、地点依法举行拍卖会,若因标的物发生变化与公告内容不相符,中止、或终止拍卖,拍卖人应于拍卖会前通知竞买人。 2、拍卖当日,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抵达拍卖会场,凭有效《竞买人申请登记表》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换取竞买号牌领取有效资料。 3、本场拍卖会的标的物,是房地产其竞买成交面积均以有关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。凡以整体拍卖的,办证面积的多与少不影响成交价款总额。以单位面积计价成交的则以办证面积计算成交价款总额。 4、拍卖标的物拍卖形式由拍卖人按委托方和标的状况,确定拍卖顺序:一般情况房地产按整体、分段、分层、分间、平方米计价;其它标的物,按整体或量化分割拍卖。 5、拍卖师报价后,竞买人即可以无声举牌应价,也可以在举牌的同时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报价的价格。当拍卖会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时,即当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,即预估的第一个报价或最低价,竞买人以此价为限由低至高竞相应叫价,最后,以最高应价定槌成交(不低于保留价)。当采用有保留价减价方式拍卖时,即当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,无竞买人应价,拍卖师将按一定的幅度依次降低价格,直到保留价为限,在减价的过程中,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竞买人应价时,拍卖方式转为增价拍卖,竞买人应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(阶梯)加价竞买。 6、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经三次报价仍无人应价(采用特殊叫价方式的除外)或最高有效报价低于保留价,本公司将对该拍卖标的作不成交处理。 7、拍卖师在某一竞买人的应价或报价的基础上,经三次报价仍无人加价,即落槌以示成交,该竞买人即为该项拍卖标的的买受人。 8、买受人须当场在竞价记录表上签字,以确认本项标的拍卖的法律效力。 9、拍卖会结束后,竞买人须交回竞买号牌,方可离场。买受人须凭《拍卖会竞买报价表》与本公司签署《成交确认书》,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离场。 10《成交确认书》:买受人与本公司签署的《成交确认书》是一种经济合同,受国家经济合同法规的保护:一式陆份,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,任何人无权更改或反悔,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。 |